涉葵涌警署外镭射笔照警 女文员:当时向男友展示新笔

2020-09-18 13:53

女文员涉在葵涌警署外用镭射笔照射警员。资料图片
女文员涉在葵涌警署外用镭射笔照射警员。资料图片

任职四大会计师楼的女文员涉于去年以镭射笔照射葵涌警署对出警车内的警员,她否认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被裁定表证成立后,女文员选择出庭自辩。她表示因工作需要而携带镭射笔,当时正向男友展示新镭射笔,并否认蓄意照向警员。案件押后至本月25日裁决。

24岁被告王海岚被控于去年8月30日在葵涌新葵芳花园外管有一支镭射笔,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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