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搪瓷大王」家族争产案 最终裁定祖母遗产全归嫡孙继承

2020-09-15 16:39

嫡孙陈禹嘉(图)。
嫡孙陈禹嘉(图)。

已故「搪瓷大王」陈兆民家族姑侄争产案去年在高等法院进行审讯,陈兆民嫡孙陈禹嘉与其姑姐陈美珠二人为了祖母黄秀珍的遗产而对簿公堂,重要争议1978年至2004年间黄秀珍立下5份遗嘱。陆启康法官今午颁布书面判词,证据指黄一直说将遗产「全部留畀仔仔」、「陈家嘅钱系陈家嘅」,最终裁定黄秀珍2001年立下的才是最后一份有效遗嘱,即黄秀珍的遗产全归孙儿陈禹嘉继承。

原告陈禹嘉为「搪瓷大王」陈兆民的长孙及慈善家陈一心的儿子,被告陈美珠则是黄秀珍养女,其丈夫方桂生是陈方安生的5弟。黄秀珍在1991年10月30日曾签署声明指陈美珠是她与陈兆民领养的养女,并非她与陈兆民的亲生女儿。黄秀珍于1978年至2004年间立下5份遗嘱,内容大同小异,均指示由儿子陈一心继承其遗产,黄在82岁立下的1999年遗嘱指明儿子陈一心及男孙陈禹嘉为遗嘱执行人,而男孙陈禹嘉为唯一遗嘱受益人,在84岁立下的2001年遗嘱指明男孙陈禹嘉为唯一遗嘱执行人及受益人。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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