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强遭陈志全私人检控拒认罪 律政司要求押后被拒

2020-09-14 17:54

陈志全(右);郭伟强(左)。
陈志全(右);郭伟强(左)。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今年5月爆发肢体冲突,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志全疑遭工联会议员郭伟强拖行受伤,陈其后以私人检控方式控告郭普通袭击,案件今在西九龙法院再讯,裁判官拒绝律政司提出押后审理案件,郭伟强随即否认控罪,案件将在11月9日审前覆核。

罗德泉主任裁判官认为律政司有权介入要求押后案件,法庭应给予机会让其代表陈述理据。

律政司代表指案件牵涉「起码数小时」片段,需时考虑是否介入,称无论最后介入与否都会影响案件,为免牵涉更多不必要的讼费,希望法庭给予「缓冲期」暂不进行答辩,将案件押后审理。

罗官问律政司「有无好特别嘅原因令案件需要押后两个几月」,律政司代表则强调「手头上嘅资料都有好多」,但恕难披露更多。

郭伟强一方认为若进行审讯,须做相关准备传召专家代表及证人等,讼费相当可观,因此支持律政司决定,强调押后案件对原诉方没有太大损失。

告发人陈志全一方则认为不应再拖延案件,称辩方上次申请押后案件的理由已包括「俾律政司考虑是否介入」,指律政司大可随时介入案件,节省讼费亦不是押后案件的理由。辩方亦不打算依赖医生报告,称本案只属陈志全及郭伟强之间「一口对一口」的案件。

罗官最终指律政司缺乏有力理据将案件进一步押后,认为应「跟返住正常常规去做」,刑事审讯应尽快排期处理。郭伟强其后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11月9日进行审前覆核。

42岁郭伟强被控普通袭击罪,指有人提出告发,指他于今年5月8日在中环立法会道1号立法会综合大楼1号会议室,有意或罔顾后果地致使陈志全意识到即时或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袭击陈志全。

法庭记者:王尚哲

建立时间13:11
更新时间17:54

陈志全疑遭工联会议员郭伟强拖行受伤。 资料图片
陈志全疑遭工联会议员郭伟强拖行受伤。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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