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小学教师踢中警长腹部 判监9周准保释候上诉
2020-09-08 11:21
29岁小学教师去年「大三罢」堵路时,被交通警截停搜车,他激动下踢中警长腹部。吴重仪裁判官早前裁定其袭警罪成,关注被告的精神和心智障碍,质疑其是否仍适合教书,又坦言不相信他不仇警,将他还押至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该小学教师今早被判监9星期、不得缓刑,但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辩方大律师陈伟彦指,被告精神科报告显示其没有罹患任何精神病,而心理报告需延至下年始取得。吴官闻言表示,辩方上次求情时透露其母患抑郁症10年,惟报告中并没有提及,陈大状解释误会源于各人对精神病的定义有异。至于被告背景报告可见,即使他已被学校解雇,但校长仍赞扬他是个负责任、有热诚的人。被告双亲均有长期病患,被告需花时间照顾他们。被告一直是个奉公守法的人,并无任何不良嗜好,全心全意投入教学及运动,是次犯案与本性不符,涉案警员亦没有受伤,冀法庭判处非监禁式刑罚。
吴官判刑时重申,袭警乃严重罪行,法庭有责任保护执行职务的警员,向公众传达讯息。即使被告是初犯,监禁乃无可避免,眼见他从没有表达悔意,一次又一次尝试堵路,在情绪激动下挣扎,令自己受伤,故不会考虑判社会服务令及感化令。虽然法庭非常同情被告父母病况,但被告没有向精神科医生和盘托出,包括其母患精神病,以及担心警员会将其扔落桥的狂想,批评被告没有反省,有不尽不实之处,亦看不到他有洗心革面的决心,故拒绝给予缓刑。
被告早前被还押至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后,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获批。他在保释等候上诉期间除交出两万元现金,另加两万元人事保释外,还须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需居住于报称地址,及定时需到警署报到。
29岁被告杨博文,被控于去年11月11日在上水扫管埔路回旋处袭击警长锺宏业。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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