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指特区架构以行政为主导 不应只著眼表面称谓
2020-09-05 11:20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及教育局局长杨润雄近日指,香港特区的宪制体系内没有三权分立。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基本法中清晰指出行政长官的职权是领导特区政府、签署法案及决定政府政策等,展现特区架构以行政为主导。她又指,大家不应只著眼于一个概念的表面称谓,避免不必要的争拗。
郑若骅发表网志时表示,基本法列明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各司其职、相辅相成,行政与立法机关在履行职务上互有关连,但提出法案的主导权在于行政机关。她指出在基本法下,特区政府负责制定政策、提出法案以及编制财政预算,有需要时交由立法会制定法律。至于由立法会议员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就必须得到行政长官书面同意,反映提出法案的主导权在于行政机关。
郑若骅又指,基本法保障司法独立,行政机关在政治体制中虽然享有较大的决策制定权,但必须遵守法律,决定亦可以受到司法挑战,由法庭独立按法律及证据裁定有关行为是否合法。
她强调,从香港特区宪制角度正确地理解政治体制,必然会明白架构是以行政主导,指出大家不应只著眼于一个概念的表面称谓,而应该从实质上去作出了解,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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