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逾26年冤狱 张玉环申2234万国家赔偿

2020-09-03 16:12

张玉环申请2234万国家赔偿。 网图
张玉环申请2234万国家赔偿。 网图

现年53岁的江西男子张玉环自1993年10月27日曾被羁押长达9778天,逾26年,是截至目前为止,内媒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人。他上月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并于昨日(2日)在律师与家人陪同下,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索赔金额逾人民币2234万元人民币(下同)。张当年被指杀害同村两名男童。

据内媒报导,张玉环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内容主要有五项,包括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多万元;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多万元;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共计人民币2234多万元。

报导指,「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张玉环委任律师程广鑫表示,张玉环共失去自由9778天,在被关押期间,他每时每刻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倍于社会普通成员每日8小时的法定劳动时间,若以日均工资的一倍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明显不合理。

程广鑫指出,张玉环作为内地目前已知的失去自由时间最长的冤错案当事人,事件对他本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和难以弥补的精神损害,包括近27年无法侍奉母亲,妻子病重改嫁,错过孩子们的成长等。此外,在被宣告无罪前,张玉环先后经历四次审判,也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张玉环在申请书中称,当年在刑警队遭受刑求逼供,至今双手、大腿还有当初被吊打、狼狗撕咬留下的伤疤。此外,因长时间羁押佩戴刑具,他的右脚已严重变形,仍需继续矫正治疗。因此,向法院请求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人民币100万元。

张玉环又指,拿到无罪判决后,自己仍生活在无边的恐惧、遗憾之中,每日恶梦交替。平反至今,当年的办案人员仍未被追究责任,精神损害未得到任何形式的弥补。因此,要求法院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张玉环出狱后与家人团聚。 网图
张玉环出狱后与家人团聚。 网图
张玉环出狱后与家人团聚。 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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