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罩定义】徐德义:气喘流汗等可视为相当消耗体力活动
2020-08-27 18:33
政府日前就《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的修订刊宪,以订明任何人在指明公众地方(室内地方除外)进行相当消耗体力的体能活动包括运动,即属在该处不佩戴口罩的合理辩解,有关修订将于明日生效。
被问到有关「相当消耗体力」的定义时,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长徐德义表示,修订的原意是在过去一段时间,政府透过法律严厉要求市民在不同场所戴口罩,但理解市民需要在室外做运动。政府在考虑逐步放宽措施时,需要正面处理相关要求,因此在法例上作出调整。他又指,在条例中较难列出所有获豁免的活动,因此在制定时相关范围较宽,亦为概括式写法,在原则上是较容易在户外进行并费体力的活动。他又举例指,若在运动时出现气喘及流汗等,一般人会较易理解为相当消耗体力的活动,并指执法人员在执法时需目测及询问个别情况,以及就每个个案进行观察,并强调修订法例的原则为便民。
他续指,会为执行人员提供指引,并指相信执法人员在初期会弹性处理。他又举例指,跑步及球类等为相当消耗体力的活动,而散步及伸展体操等一般则不会被视为相当消耗体力。他又指,至于重型户外工作等,若明显看得出为劳动工作,相信执法人员会接受辩解。
徐德义又指,除了法例以外,市民亦需充分理解戴口罩的功用,需要市民一同配合才会成功。他又指,戴口罩可保护自己及他人,但需要戴得适当,并指在人多聚集等环境亦必须戴口罩。他续指,需要透过法例阻止部分人不戴口罩,或鼓励部分人戴口罩,但重申放宽规例不等于市民可随便不戴口罩。
建立时间:1716
更新时间:1832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