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20岁学生涉袭2警罪脱 官指3警员证供矛盾非事实全部

2020-08-25 11:29

法官裁定严世宏袭警罪名不成立。陈子豪摄
法官裁定严世宏袭警罪名不成立。陈子豪摄

20岁学生涉嫌去年8月初在黄大仙袭击2名警员,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梁少玲认为三名警员的证供矛盾、亦非事实的全部,故判被告袭警罪脱。

梁官裁决时分别批评三位作证涉案警员,先指截查被告的防暴警察14601蔡万东案发时站在被告身后,应该能够阻止事件发生,然而蔡作证未有准确说出发生的事情,反应亦不合理,故不接纳蔡口供。

梁官续指报称受袭的警长58791徐兆雄口供有不确定的地方,徐亦承认不清楚动作是否袭击,亦不否定被告动作或为反射动作。对于辩方片段显示被告或从后被推,徐既不能肯定亦不能否定此可能。

梁官更直指另一名报称受袭警员19058麦永祥证据矛盾,指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证时,麦的手已在徐和被告之间,而又不否认辩方片段中后来被告身后的黑影或为麦的手,但麦作证时并未提及,所说非事实全部,故亦不接纳麦的证供。

梁官再谈及辩方呈堂片段,见到初时被告站立笔直,而麦的手在后由下而上提起,但因头盔阻碍视线,并未见到接触的动作。然后便见被告从画面消失,而麦的手张开。被告倒下前正用电话拍摄徐,若称被告突然向前倒下袭击,此说法「内在不可能」,因此控方不能排除麦从后用手推倒被告。因此种种,梁官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出庭后受访表示案发当日只是路过「睇热闹」,然而当时太突然,瞬间被多人压住,接著「有只手一嘢锄落来」,左手应声骨折,至今仍然感到痛楚,未能长时间拿著重物。他正谘询法律意见,考虑向警方索偿。

被告严世宏被控去年8月3日,在港铁黄大仙站B2出口外,袭击执行职责的警长徐兆雄及警员麦永祥。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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