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仔涉毁东海堂显示屏橱窗玻璃 禁足将军澳广场
2020-08-22 13:37
14岁男学生涉嫌在8月7日,连同另外4人到将军澳广场东海堂,损坏两个显示屏及一个陈列橱窗玻璃。他被控一项刑事损坏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钱礼主任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9月2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第九庭再讯,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并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1000元担保外出候讯,并需遵守晚上10时至翌日6时的宵禁令,及禁足将军澳广场范围。
14岁男被告被控于2020年8月7日,在香港新界将军澳广场一楼78号铺东海堂,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的两个显示屏,以及一个陈列橱窗玻璃,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他获准以现金1000元保释外出,禁足将军澳广场范围,并需遵守晚上10时至翌日6时的宵禁令,需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需居住于报称地址,每周六到将军澳警署报到。
控方指本案涉及5名犯罪者,但现时警方只拘捕其中两人。另一同案被告为16岁中四男学生刘展宏,刘早前在8月18日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该案则押后至9月29日再讯。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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