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冲突】大专生藏催泪弹壳及弹头 判80小时社服令

2020-08-21 15:26

被告李嘉颖(黑短裤黑鞋)。 陈子豪摄
被告李嘉颖(黑短裤黑鞋)。 陈子豪摄

去年10月1日全港多区爆发警民冲突期间,大专生在屯门站外被搜出已使用的催泪弹壳和弹头,早前承认了无牌管有弹药罪,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

辩方求情指被告犯案出于对法律无知,收集弹壳弹头仅作纪录,「以为系垃圾」,不打算亦不能使用涉案弹案伤人,因此案获深切教训,所以不会重犯。裁判张洁宜亦引述社会服务令报告指意见正面,被告坦白认罪,亦没有证据指涉案弹药有非法用途,故采纳报告建议,判处80小时社会服务令。

22岁被告李嘉颖被控于去年10月1日在港铁屯门站A出口外管有弹药,即三粒已使用的催泪弹弹壳及六个已使用的催泪弹弹头,而没有持有该等弹药的管有权牌照。

法庭记者:陈子豪

催泪弹壳。  资料图片
催泪弹壳。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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