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政书记涉办公室两度恐吓同事 裁判官问被告须否索精神报告
2020-08-18 18:28
律政司前律政书记2017至18年间,疑在办公室两度出言恐吓男同事「认清啲手指啊...」,「将你斩开十八碌」,又在他耳边大叫令他耳呜。前律政书记否认普通袭击及两项刑事恐吓罪,今日在东区裁判院受审。
被告王宝顺(57岁)被控于2017年7月12日下午,在金钟道政府合署1楼律政司116室内殴打王胜,即近距离大声说话引致耳鸣;以及于2018年1月2日及1月3日中午,在同一地点威胁王胜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他受惊。
事主王胜在庭上作供称,事发于2017年7月12日下午,他在办公室处理文件期间,被告走入他的工作范围,用不友善的用语向他叫骂「你掖高件衫睇吓有无纹身」「你记住小心过马路啊」。他马上用手机录下被告的说话,并连番叫被告不要再骚扰他及向他大声说话,惟被告却更靠近他耳边大喊:「呢啲有分贝嘅咩!」,他顿时「耳仔轰一声」出现耳鸣,翌日更请了一天病假。
翌年1月2日早上,被告又再度骚扰他,更曾出言恐吓:「送俾你陆续有嚟啊」,翌日又再向他说,你个衰样,我将你斩开十八碌,将你阳具当猪仔肠,他闻言马上反问:「你恐吓我啊?王宝顺先生。」由于事主担心被告会伤害他,故当天放工后到湾仔警署报案。
上述三段对话均被事主用手机录下来,并用电邮向上司汇报事主。庭上播放该三段录音,显示事主曾多次要求被告离开及停止骚扰他,并说:「真系精彩,一个人可以逗5万几人工嚟骚扰人,日日返嚟呃钱,浪费公帑」;被告又常称呼事主为「龟仔」、「哑仔」。
事主续指,由于过去被告亦曾骚扰及袭击他的上司,当时他的上司要求他为其作证,故事主推断自己因而遭被告针对。
被告今日并无代表律师,他否认有讲过恐吓说话,直言「点会喺office讲呢啲嘢啊,我都系读书人」,并质疑庭上的录音造假;即使有讲过,亦归究于办公室空气太差,令他患上皮肤病,一怒之下冲口而出。被告又透露他曾因办公室空气问题,去信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投诉。
被告今日盘问事主时不停离题,掺杂与本案无关的恩怨或公事,即使裁判官多次纠正,被告仍屡劝不听,令裁判官愤而掟笔。今日休庭前,裁判官特意问被告须否替他索取两份精神报告,以审视他是否适合继续答辩。被告表示需时考虑,案件将于9月8日续审。
法庭记者:张旭珊
建立时间:1405
更新时间: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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