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店铺经理认不小心驾驶拒警 官明言情节严重考虑判监
2020-08-11 12:00
电脑产品店铺经理于去年8月初反修例游行期间,怀疑于宝琳回旋处参与慢驶堵路,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不小心驾驶罪及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案件押后两星期至8月24日判刑,被告即时还押。裁判官认为情节严重,明言会考虑判监。
案情指去年8月4日傍晚,37岁被告陈伟杰于宝琳北路回旋处突然停下,一名警长认为有可疑,走到司机座位旁要求被告下车,被告不作反应。警长欲从司机位窗口伸手进内关上引擎时,被告突然加速,车门撞倒警长。警方追上再次截停被告,叫被告走上行人路并举高手时,被告不合作,不断摇摆手臂,且欲挣扎逃脱,后被警方拘捕。事件导致警长左手手肘受伤红肿。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任职秘书的妻子于案发当晚因此流产,需要休养。而被告有稳定工作,一半收入交予妻子作生活费,馀下其中一半再交予已退休公务员父亲,亦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其雇主朋友等亦为被告撰写数封求情信,指会继续聘用被告。裁判官徐绮薇裁决指,案件情节严重,被告明知警长在旁仍加速驶离现场,拘捕期间激烈反抗,抗拒3名警务人员,决定押后两星期,待听取社会背景及社会服务署报告后方作判刑。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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