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南一连五日打击非法电动车 拘23人年龄最细13岁
2020-08-11 09:14
警方新界南总区交通执行及管制组人员,由上星期四起(6日至10日)一连五日进行代号「GOLDENSUN」朝阳行动,在荃湾、葵涌、青衣、沙田、马鞍山及大屿山多区进行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及单车违例事项行动,共拘捕了23人。
被捕的23人,包括21男2女,年龄由13至59岁,他们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驾驶」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
行动中,警员共扣查12部电动滑板车、9部电动单车、1部电动三轮车及1部电动平衡车;所有被捕男女已获准保䆁候查,须于9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另外,警员亦向254名违规骑单车人士发出传票,违例事项包括没有遵从交通灯号或交通标志规定、单车载人、卤莽或不小心骑单车等。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万元及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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