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尧办事处刑毁案 建筑工还柙候惩加籍男生判感化

2020-08-10 17:03

被告朱沛恒 (中间白恤衫黑西裤)。王尚哲摄
被告朱沛恒 (中间白恤衫黑西裤)。王尚哲摄

去年「721事件」翌日,示威者因不满议员何君尧疑与施袭的白衣人有关,破坏何位于荃湾荃丰中心的办事处,加拿大籍男学生及建筑工人因刑事毁坏被捕。建筑工人今在沙田法院庭上认罪,温绍明署理主任裁判官表示判处监禁已是无可避免,把案件押后至8月24日,待索取被告两份精神科报告后判刑,被告须还柙小榄。另外,首被告男学生早前认罪,温官考虑到破坏非由被告一人造成,被告亦有悔意,认为法庭必须协助青少年改过自身,判处男学生接受2化12个月感化。

两名被告分别是18岁加拿大籍男学生朱沛恒及32岁建筑工人陈柏尔,他们被控于去年7月22日,在荃丰中心损坏属于何君尧办公室的玻璃墙。

温官称案件有一定严重性,造成颇严重的财产损坏,但相信首被告朱沛恒只是一时冲动犯案,事发期间受社会气氛及社会运动影响,破坏非由他一人造成,事后亦已作出5万元赔偿。温官认为被告有悔意,相信他已上宝贵一课,法庭必须协助犯罪的青少年改过自身,因此接纳感化官建议,判处被告接受12个月感化令。

第二被告陈柏尔没有委派律师代表,他在庭上为自己求情,强调自己是一时冲动犯案,当时是最后来到已遭破坏的案发现场,向办事处抛掷金属座等只为发泄情绪,明白当时自己「好唔理智」。控方提出被告须向事主赔偿5万元,陈表示正领取综援,或需分期偿还,被温官提醒只有在判刑前赔偿才会接纳成为减刑因素。

温官认为涉案办事处损毁严重,而被告已成年,必然判处监禁式刑罚。鉴于被告每月须向精神科覆诊,决定把案件押后至8月24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科报告后判刑,被告还柙小榄治疗中心待判。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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