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峯私人检控西湾河开枪警获批 交警申司法覆核

2020-08-10 15:58

西湾河去年发生交通警员开枪事件。资料图片
西湾河去年发生交通警员开枪事件。资料图片

去年在西湾河近距离向22岁男子开枪的交通警员,早前遭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向法庭提出私人检控。裁判官林子勤接纳并发出传票,向交通警控以企图射击、发射枪弹罔顾他人安全、处理枪械可能伤害或危害他人共三罪,案件已排期在今年8月31日下午2时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答辩。交通警今天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裁判官林子勤接纳私人检控并发出传票的决定,并要求法庭裁定私人检控违反基本法第六十三条。交通警同时申请临时命令暂缓执行三张传票的诉讼程序,直至是次司法覆核申请有定案为止。

申请人为关家荣,建议答辩人为许智峯、裁判官林子勤以及律政司司长。

关在申请书中指出,他于去年11月11日在西湾河向示威者开枪是合法地执行职务,而许智峯在本年1月就此事向法庭提出私人检控,裁判官林子勤又在6月接纳并向关发出传票,控以企图射击、发射枪弹罔顾他人安全、处理枪械可能伤害或危害他人共3罪。关亦指基本法第63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故要求法庭裁定私人检控违反基本法第63条。

关指许智峯前年于立法会会议室外抢去保安局女高级行政主任手机,被裁定普通袭击、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及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成,被判罚款3800元及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关认为许智峯向他提出私人检控别有目的,显然包括政治考虑,而许智峯的检控资金由众筹所得,许又多次提出「黑警」、「警暴」,更曾在中西区区议会会议中在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在场的情况下,举起「包庇警暴、警队之耻」的纸牌。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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