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冲突】清洁工阻差办公判社服令 律政司上诉失败被告获批逾万元讼费

2020-08-10 11:27

被告何永隆。
被告何永隆。

防暴警警长去年8月5日要求一名少年出示身分证期间,遭一名五旬男清洁工展开双臂阻挡,导致少年趁机逃去。该清洁工早前被裁定阻差办公罪罪成,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惟律政司不满刑期过轻,提出上诉,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刑期覆核。控方认为针对警方行为相当多,故判刑需提高阻吓性,要求改判即时监禁。裁判官表示,控方所依赖的案例与本案有分别,遂决定维持原判、兼批出逾万元讼费予被告。

控方直言本案案情严重,自反修例风波而来,针对警方的行径十分多,故判刑需侧重予对公众的阻吓性,要求法庭改判即时监禁;辩方则指,从以往案例显示判社会服务令等同实质刑质,非如控方所言不具阻吓性,又指被告早前已被扣押近12天,冀法庭酌量考虑。

黄国辉裁判官称,控方分别依赖两宗案例,包括15年「以胸袭警」一案,惟该案中的被告与警员有身体接触,案情较本案严重,经上诉后已改判感化及社会服务令。被告得悉裁判官决定维持原判后,坦言松一口气,「希望(律政司)唔好再嚟啦,好烦。」

50岁男被告何永隆被控于去年8月5日于深水埗钦州街与长沙湾道交界阻碍获合法授权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即警长冯耀彤执行公务。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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