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吴凯恩7处方药膏含未标示毒药 衞生署吁停用
2020-08-07 21:08
衞生署呼吁曾向驻诊于九龙弥敦道469至471号新光商业大厦1103室的注册中医吴凯恩求诊的市民,应注意其处方的7款药膏,因为它们被发现含有未标示的西药成分。
署方早前根据情报,突击搜查上述注册中医的处所,并检获一批药膏。今天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从上述中医的处所检取的7个药膏样本含有多种第1部毒药,包括「丙酸氯倍他索」、「二丙酸倍氯米松」和「咪康唑」。调查仍在进行中。
「丙酸氯倍他索」及「二丙酸倍氯米松」属皮质类固醇,为处方药物,用于治疗炎症,不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致严重副作用,例如库欣氏症候群,即出现圆脸及肌肉萎缩等病徵。「咪康唑」是常用于治疗皮肤受真菌感染的药物,外用可引致皮肤搔痒、刺激性及过敏反应等副作用。衞生署会设立热线(2961 8949)就上述中医处方的药膏供市民查询,热线本月10日起于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运作(公众假期除外)。曾获上述中医处方药物的市民,如有不适或怀疑,应尽快徵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在办公时间内,将药物送交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衞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销毁。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非法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工作完成后,衞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徵询律政司的意见。署方亦会将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纪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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