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涉携含甲苯液体及锤子等准保释 案押9月再讯

2020-07-31 12:25

辩方今在西九龙法院申请押后案件。 资料图片
辩方今在西九龙法院申请押后案件。 资料图片

去年11月一名中五男生涉在葵涌身携含甲苯液体及锤子等物品,被控两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辩方今在西九龙法院申请押后案件,以便领取相关文件。罗德泉主任裁判官批准押后至9月11日,期间被告以原有条件保释。

17岁被告杨甯贺,报称学生。他被控于2019年11月6日,在葵义路新葵芳花园好爵中心对开,保管一个胶樽,内藏352毫升含有机混合物甲苯的无颜色液体、2个玻璃空玻璃樽及一包簌新的毛巾。他另被控于同地管有一个锤子、一包索带及一罐喷漆。

法庭记者:罗绰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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