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无业男涉镭射笔照警车 警员供称左眼被照后刺痛

2020-07-23 16:51

证人谭迪文(左);被告梁健乐(右)。
证人谭迪文(左);被告梁健乐(右)。

去年9月中旬,有无业男涉于观塘基业街公共厕所外管有一支镭射笔,并以镭射笔射向警车,他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今于观塘法院审讯。

26岁被告梁健乐被控于去年9月13日两次以镭射笔照射警车,其中一次照到警员左眼,被告在观塘基业街公共厕所被捕,警员在他身上搜出一支镭射笔。

证人警员谭迪文(译音)作供指,当晚他乘座警车于观塘巴士总站候命,期间警车被人以绿光打横扫射2至3秒,警员发现光源来自警车前方约30至40米外人士,该人附近10米没有旁人。半分钟后警车再被扫射,他的左眼被被告直接照射并感到刺痛,视力亦短暂出现「白白地」,他呼喊「我俾啲光射中左啊!我好痛」。谭的同事随即指挥车长向前行驶及追截,至基业街公厕外看见一名约20岁青年,身穿绿色短袖上衣、浅色短裤及绿色背包,警员在一巴士后方下车截停及拘捕被告,谭的同事16739在被告身上发现镭射笔。期间谭问被告「你射到我啊,你做咩要咁做啊?」但被告没有回应。其后被捕现场有人聚集,于是警员将被告带上警车,驶至敬业街近伟业街时,警员16739再次在车内搜查被告,并在他身上搜出一支喷漆。警员随后将被告带至将军澳警署。

警员谭迪文承认在巴士总站只看到30至40米外有人影,但不能确定该人的样子或衣著。而辩方质疑警员在巴士后方下车,证人曾离开其视线,但谭表示看到被告外型及衣著,而透过巴士玻璃亦可以看到证人的衣著,唯他不能肯定附近公厕会否有其他人出入。

对于辩方质疑谭左眼被照射后没有经医生诊治,谭指「果期警方与医护有少少争论,担心会有唔开心野发生,所以警察都唔会去医院」,又认为眼睛是暂时性不适,不需要看医生。

另一证人警员李逸豪作供指,当日发现有绿色光线射向警车后,他在警车内站起,并注视前方,之后他再见到有光束由同一方向射出,又看见被告慢慢提起右手前臂至腰间位置,有绿光由他的右手发出,李于是示意车长开车追截。随著警车距离与被告渐近,李表示可看清楚被告外形及衣著。李又指,在基业街公厕外截停被告后,看到被告右手手持一支黑色镭射笔。

李又指,虽然他下车截停被告时,有巴士阻碍视线,但他仍可以确定目标人物,因为当时被告在巴士左边移动,同时李从右边追截,他可透过巴士玻璃窗看到被告。

辩方指出装著证物镭射笔的袋上有卡纸,而卡纸上有多个细孔,质疑证物数次被拆出后再钉上。辩方又问李如何肯定证物是从被告身上搜出的镭射笔,李指因看到证物是黑色的,及有一个扣在顶部,辩方随即展示另一支有同样特徵的镭射笔,唯李肯定证物为同一支,因为证物的笔身较旧。

案件将于明日续审。

法院记者:罗绰尧

建立时间12:50
更新时间16:51

证人警员李逸豪。 罗绰尧摄
证人警员李逸豪。 罗绰尧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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