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应届DSE生机场向警长掟水樽 判12个月感化令
2020-07-22 12:52
17岁应届文凭试考生去年8月机场示威中,向警长掟水樽,令他裤管沾湿,被控一项袭警罪。被告早前承认控罪,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12个月感化令。
郑纪航裁判官判刑时强调本案性质严重,事发时示威者人多势众,被告的行为或会鼓动在场人士,故应判处阻吓性刑罚。但考虑到他现时只得17岁,并已还柙了22天,加上他主动认罪,表现出真诚悔意,认为可接纳报告建议,判他接受感化。
被告莫正宏今日透过代表律师呈上亲手撰写的求情信,透露自己在壁屋还柙其间反思良多,明白到其支持社会运动的方法并不妥当,又向事主及关心他的人致歉。今天为文凭试放榜日,辩方透露,被告的成绩达到大学联招最低入学要求,并已获本地副学士学位有条件取录,他打算尝试报读心仪大学学科,留港升学。
辩方续指,被告的报告显示他有悔意,希望发展更成熟的思想,不要再因冲动犯事,相信他的重犯机会低。加上事件中没有人受伤,涉事警长只是沾湿了裤管,本案控罪虽严重,但案情相对轻微,希望法庭予以轻判。
案情指,去年8月13日,逾千名示威者在香港国际机场一号客运大楼集结,当晚有人受伤,警方调派救护车将伤者送离现场后,示威者从机场涌到离境大堂外,以硬物袭击敲打警车,又用镭射笔照向警方。其间被告冲向警车,向一名刚下车的警长投掷玻璃樽,之后向机场第二区入口时遭警员拘捕。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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