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勒索母200万及纵火烧屋潜逃23年 七旬妇回港自首判囚3年

2020-07-22 12:23

涉嫌威胁母亲支付两百万并纵火烧屋的妇人,23年前在区域法院审讯裁决当天弃保潜逃,偷渡到上海生活至本年5月突然回港,妇人完成强制隔离检疫后,今在高等法院被判监3年。

当年负责审讯的潘敏琦法官今在高等法院判刑时指,相信妇人回港的真正目的除了认错受罚外,或许主要是盘川用尽、欲回港治病及在有生之年欲与在港子女重修旧好,但仍赞扬现时年迈的妇人毅然决定离开其安逸窝回港接受刑罚属勇气可嘉。

现年72岁的女被告徐沈正明案发时近50岁,她在1997年前在区域法院否认勒索罪、纵火罪、刑事毁坏罪共3罪,潘敏琦法官当年经审讯后裁定3罪罪成,但徐在裁决当时缺席,偷渡潜逃至上海生活23年,直至本年5月透过经贸办申请一次性回港许可,乘搭飞机从上海回港,再在入境时被警察缉拿归案。案情指徐在1997年1月22日,在其母亲位于又一村的居所,要胁当年76岁的母亲在48小时内交出200万元,徐翌日发现母亲不在住所后暴跳如雷,拿起剪刀及锤子向家佣声称,如母亲在10分钟内不回家,徐便会在家捣乱,然后家佣发现涉案单位的地板、窗帘及镜片已被烧焦及损坏 。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拥有不愉快的童年及不如意的婚姻生活,现患有抑郁症、高血压及有自残倾向。被告母亲再婚后一直抚养被告,令被告一直毋需工作便能过活,但被告的丈夫有外遇,故被告须独自照顾4名子女。被告潜逃到上海后其母亲亦不时到上海探望她,但其母在2009年去世,而被告儿子及2女儿在上海寻回被告并重修旧好。被告因中风而花费宠大的医药费,但她在医院治病时信奉宗教,而自觉需为其行为负上刑责,故向经贸办申请一次性许可回港,希望法官考虑本案特殊情况而从轻发落。

法庭记者 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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