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为外佣申请签证须签检疫承诺书 违反或被拒入境
2020-07-21 20:01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严峻,政府早前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第599H章)刊宪,向在抵港前14日内曾到访指定高风险地区(即孟加拉、印度、印尼、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及南非)的相关到港人士施加保障公共衞生的条件,以进一步减少输入个案。有关指明将于周六(7月25日)零时零分生效,并一直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劳工处表示,规例指明曾到访指定高风险地区的外佣必须提供以下文件,包括一份由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并载有有关外佣姓名及身份证/护照号码的、显示有关外佣已接受一项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而检测样本是在飞机的预定起飞时间前72小时内,取自有关外佣,对该样本进行的检测是核酸测试,及检测结果呈阴性;及由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并载有有关外佣姓名及身份证/护照号码的相关化验报告的正本;及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所在地方的政府有关当局发出的一份函件,证明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获该政府承认或核准;及有关外佣在香港酒店预订房间的中文或英文确认书,其租住期间为自有关外佣抵达香港当日起计的不少于14日。以上函件或证明书须以中文或英文发出。
另外,雇主须负责外佣的核酸检测费用、外佣在强制检疫期间的住宿费用及为外佣提供膳食津贴。
入境处会就外佣的签证申请作出相应安排。雇主为外佣申请签证时(包括已递交但有待批核或签发签证的申请),而其外佣将于周六(7月25日)或以后抵港,雇主必须签署及提交一份承诺书,表明会为其外佣作出相关的病毒检测及酒店检疫安排,并且会负责相关费用。有关安排即时生效,雇主如违反有关承诺,其外佣有机会被拒入境香港,有关雇主日后申请聘用外佣亦可能被拒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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