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沙田寓所藏手枪92发子弹 维修技工遭加控6罪续还押

2020-07-14 16:10

警方检获的证物。 资料图片
警方检获的证物。 资料图片

今年1月17日,27岁维修技工在沙田广源邨家中被搜出手枪及92发子弹等,被控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早前法庭因控罪严重为由拒绝被告保释,案件今在沙田法院再讯,控方在庭上再新增6项控罪,并以控罪严重为由反对被告担保外出。李志豪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9月9日再讯,并拒绝被告的担保申请,其间须还押惩教看管。

被告陈玉龙被控于2020年1月17日,在沙田广源邨广松楼一单位内无牌管有一柄手枪、4个弹匣及92发子弹,被控一项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

控方指被告涉嫌是组织「屠龙小队」之成员,并搜获弹簧刀,被告的3辆电单车疑挂上假车牌,因此在庭上加控管有违禁武器、没有展示有效车辆牌照等6项控罪。

控方称案件控罪严重,亦须调查被告手机以调查有关「屠龙行动」的资讯,因此继续反对被告担保外出。

辩方代表替被告申请担保外出,称控方有责任证明有实质风险,而控方作出的严重指控尚待分析检验,否则只属一面之词;辩方亦指出被告曾遭警员殴打及恐吓招认,录影会面口供的真确性存在重大争议。加上被告没有刑事纪录,是家中的经济支柱,潜逃风险低,其母亲和沙田区议员廖柏康愿为他作人事担保,亦愿意遵守严苛的保释条款,望法庭能批准被告担保外出。

李官最终以案情严重为由,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并把案件押后至9月9日再讯,其间被告须继续还押。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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