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示威者「福建人」北角爆冲突 地盘工普通袭击罪不成立

2020-07-10 13:05

被告梁国伟。
被告梁国伟。

示威者于去年9月15日,在北角与大批自称「福建人」的人士爆发冲突。当晚一名地盘工人与72岁老翁争执,期间被指伤及老翁,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案件经审讯后,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定他罪名不成立,并批准其讼费申请。崔美霞裁判官指,控方两名证人的关键证供互相予盾,又与影片不吻合,不能稳妥依赖,故不予接纳。

崔官指出,事主颜加星在庭上声称遭被告用右手抓伤左手手背,但他又确认被告一直用右手握著铝棍,而两人双手相距30厘米,故抓伤之说存在内在不可能。

而事主的儿子颜原成声称,事主的右手遭被告用棍殴伤及大力握住,致手腕瘀伤及布满血丝,左手手腕则遭事主用棍刮伤。惟上述说法事主从未提及,事主更早已承认自己在折断铝棍时,不慎刮伤左手手腕。二人的证供显然有矛盾之处。

另外,二人在庭上的多项证供,均与现场影片或相片不吻合,例如事主指当时只有身穿粉红色上衣的被告手持铝棍,但相片却拍到一名灰衣人握著铝棍;颜原成声称被告用铝棍指吓他,故他才拨开铝棍。但根据现场片段,当时被告手上的铝棍指向天,而颜原成的动作显然不是拨开,而是抢走。

崔官续指,由于事主确认其左手手腕的伤与被告无关,而被告刮伤事主之说又存在内在不可能,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被告梁国伟(39岁)被控于去年9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益新洋楼外袭击颜加星。案情透露,事发时有不同政见人士在北角冲突,被告声称自己途经现场,见事主手持铝棍想袭击人,遂想抢走铝棍,及后与事主纠缠。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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