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8男女涉携镭射笔叠刀 分两案提堂7人准保释禁足

2020-07-07 16:32

去年圣诞节大批示威者在九龙湾德福广场聚集及唱歌,其中5男3女事隔逾半年后被正式落案起诉参与非法集结、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今分两案于观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原要求被告答辩,惟辩方申请押后案件理9月1及3日,以索取文件及给予法律意见,其间各被告除一名无业青年外,俱获准以一系列条件外出候讯。

36岁救生员梁凯健被控于去年12月25日在牛头角伟业街33号德福广场一期平台P8号铺茜廊餐厅外的公众地方无合理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携有一枝激光镭射笔(等级为3B)、一把折叠刀、一个套在两个指节的指节铜套、一把锁匙形状折叠刀及一把圆形折叠刀。

七名被告依次为符致安(28岁,送货员)、廖林钧(23岁,无业)、梁茵琳(18岁,学生)、林依汶(18岁,学生)、陈楚岚(17岁,学生)、李铭轩(17岁,学生)及刘家浩(23岁,仓务员)。他们同被控于同日在牛头角伟业街33号德福广场一期及德广广场平台参与非法集结。此两项控罪的交替控罪则为各被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廖林钧保释申请被拒,其馀各人担保期间须禁足德福广场、每周往警署报到3次等等。

其中刘家浩的代表大状指摘控方将另一宗案件列入本案案情撮要,恐造成不公。对此控方解释以另一案的线索拘捕刘,杜浩成裁判官认为「睇唔到有何不公」,又指法庭无权干预控方如何撰写案情撮要,建议于审讯时再作处理。

法庭记者:叶君怡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