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车祸】司机承认误杀及危驾等38项罪 判囚14年终身停牌
2020-07-07 15:55
患有亚氏保加症的九巴车长陈浩明,前年在大埔公路大埔滘段驾驶时超速翻车,酿成19人死亡的车祸,另外有逾60人受伤。陈今在高等法院承认19项误杀及19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一共38项罪名,李素兰法官指陈故意以报复方式利用巴士作为武器高速驾驶,有意图把乘客的旅程变得不安,对死者家属及生还者的影响挥之不去,终判其监禁14年,并判终身吊销所有类别的驾驶牌照。
案情指,被告陈浩明自2014年加入九巴并担任兼职车长,自2017起则没有被指派特定路线,陈在2018年2月10日被指派驾驶872路线的香港马场巴士,该班次只在沙田马场赛马日尾场赛事开跑前一小时起至完场后一小时提供服务。当日过百名市民正沙田马场巴士总站排队等候巴士,陈驾车到站时不少上车的乘客向陈「爆粗」责骂陈迟到站,陈则看著该些乘客而默不作声。陈在驾驶时三度在前方没有车辆的情况下急速煞车,驾驶时像发脾气般高速驾驶,有些乘客责骂陈超速驾驶,陈没有回应并继续以高速驾驶,陈在转弯及下坡时亦没有任何减速的迹象。
涉案巴士高速入弯落斜时失去平衡并撞向街灯及路牌,冲上行人路后向左翻侧,撞断一枝灯柱及巴士站候车亭。乘客当时尖叫并因冲力而撞至飞起,案发现场四周满布鲜血,其中六十岁女死者刘美莲的头部近乎完全脱离其身体,六十一岁男死者郑带胜及六十二岁女死者陈贤妹的头部被撞碎及变形,当日的马报浸血碎乱在地,地上亦有脑组织、人肉、断脚、断指。在十九名身体受严重伤害的伤者中,七十四岁退休男子冯柏全则需切除左眼球。是次意外为香港死亡人数第二多的交通意外,仅次于酿成21死的2003年九巴265M线巴士坠坡事故。
辩方律师为现年32岁的被告陈浩明求情时指,陈早于2019年9月30日已在裁判法院承认所有控罪及案情,陈在12岁已确诊为亚氏保加症患者,不能察觉别人的感受和情绪反应,未能与别人有情感上的交流。辩方指陈在驾车时并不是发脾气,是因亚氏保加症而不懂得理会他人感受,不接纳他人对他的指责,才会超速驾驶来发泄。陈亲自撰写的求情信中指他已深感愧疚,「愿死者安息、家属节哀顺变、伤者早日康复,以及死伤者的亲戚朋友早日脱离伤痛」。
新界北总区重案组第二队总督察黄诗斌表示欢迎法庭裁决,指案件的判刑反映案件的严重性,警方藉是次判刑提醒所有驾驶人士安全驾驶的重要性,特别是职业司机。所有司机有照关顾乘客的责任,故司机驾驶时需时刻保持安全、警惕、忍让,司机一旦违反安全责任,有机会造成严重的交通意外,司机亦有可能需负上严重的刑责。对于部分死者及伤者家属指14年监禁的刑期过短,黄指警方将会与律政司研究及商讨是次判刑的合适性,但警方初步认为刑期适合反映被告罪责。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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