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学校图书不应涉危害国家安全 校方应移除并重选

2020-07-05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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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辖下公共图书馆正就《港区国安法》覆检多本涉及政治的书籍,包括《香港城邦论》作者陈云的6本著作,以及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的著作,全不可外借。教育局回应查询指,无论有《港区国安法》与否,学校提供给学生的阅读材料均不应涉及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教育局指,学校提供给学生的阅读材料,不论图书馆内外,均应配合课程,内容合适和具质素。学校因应学生的学习需要定时覆检图书,确保内容合适和具质素。这是恒常工作,亦不单是图书馆主任的工作。

《港区国安法》的目的是防范、制止和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香港人继续依法享有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等自由。因应《港区国安法》明确规定这四类行为为罪行,学校管理层及教师应适时检视各项学与教材料,包括图书,如发现内容有过时或有机会涉及上述四类罪行,除非是在正向教导学生国家安全的意识及个人作为国民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的背景下阐释,否则一如涉及其他严重罪行或道德伦理上社会不接受的行为,在正向教导学生和保障学生的大前提下,理应将它们移除,并重新选材。

学校可继续依照教育局有关选择阅读材料的指引,为学生准备图书。基于校本管理的原则,学校无需提交图书馆藏书目录予敎育局审评,故难以评论个别书籍。事实上,学校一向在选取学与教资源方面担当把关的角色,如有任何问题,教育局亦会严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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