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梁美芬指「光复香港」涉倡议自决理念 郭荣铿:禁叫口号如文字狱

2020-07-03 15:17

梁美芬(左)与郭荣铿(右)。资料图片
梁美芬(左)与郭荣铿(右)。资料图片

过去有候选人将「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当作政纲内容或简介,政府昨晚新闻稿指口号有「港独」的含意,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指,当初并未有《国安法》,而该法律亦未有追塑权,所以不会以《国安法》的罪名检控,但她说当日的行为仍然适用于现行法例和《基本法》。若然有人在国安立法后仍然持续宣扬「港独」,则会构成被取消资格的条件。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则形容,政府的相关说法是「文字狱」,以及打压言论自由。

梁美芬指,在《国安法》立法前,她已提出「光复」性质与倡议自决理念有关。她亦指当日区议会选举时,选举主任只抽出一名候选人取得其资格,而放行其他候选人的行为「不一致」。

被问及拉布是否违反《国安法》,梁美芬指在乎于「拉布」的目的、动机和客观环境及证据,并非针对个别议员的行为。纯粹「拉布」未必构成《国安法》的干扰特区政府,但若果「拉布」是为了瘫痪立法会运作,阻碍立法会开会,则属违法。她亦指出民主派初选的目的为否决所有政府的议案和财政拨款,违反《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和议事规则。

对于《国安法》仍未有英文版本,梁美芬指《国安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全国性法律,所以即使有英文版本,仍然会以中文版本为准。她亦说虽然中央暂时未有出翻译版本,但指出须由有权威的机构才能翻译。

另外,郭荣铿在电台节目中则表示,政府的相关说法是「文字狱」,证明《港区国安法》的目的并非处理国家安全,而是打压言论自由,是极权的展示。他又指,在《港区国安法》立法前,政府曾表明有关法例只针对一小撮人士,并指不会以言入罪,但现时却禁止叫相关口号,甚至不可藏有相关文宣及标语。他认为香港已失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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