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林郑月娥欢迎国安事务顾问及国安公署任命
2020-07-03 14:09
就国务院依照《港区国安法》有关规定,今日决定任命骆惠宁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港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欢迎。
林郑月娥亦欢迎国务院就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于今日作出的人员任命,包括任命郑雁雄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国安公署)署长;任命李江舟、孙青野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
林郑月娥表示,欢迎国务院作出有关任命。特区政府将与港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安公署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竭尽所能执行《港区国安法》,履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依照《港区国安法》,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港区国安委,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主要责任,并受中央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港区国安委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港区国安委履行职责的相关事务提供意见。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将列席港区国安委会议。
至于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安公署,职责为分析研判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并按《港区国安法》在特定情形下依法办理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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