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告办学团学违协议 索偿逾263万

2020-07-02 16:14

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8年前与另一教学团体合办一所国际学校,惟对方疑私自以学校名义开户收款并中饱私囊,违反服务协议,故日前入禀高等法院索偿逾263万,并要求法庭颁令禁止被告挖角或擅自使用学校资料等等。

原告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董事与被告Generations Christian Education于12年签订服务协议,订明被告以学费的9%作报酬,向原告持有且位于上环的国际学校Island Christian Academy提供支援服务。

入禀状指,被告多年来违反上述协议,包括未经校内管理委员会同意而聘请校长、将校舍作其他错误用途、私自委任学校银行户口的签署人、至少支取23万元予被告营办的其他学校,以及自行多批240万约满酬金。有见及此,原告现要求被告赔偿上述损失共逾263万、要求法庭颁令原告全权拥有学校户口存款、禁止被告挖走该校师生,或将学校的机密资料作私用。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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