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九月起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
2020-07-02 11:59
环境保护署表示,《2020年空气污染管制(空气污染物排放)(受管制车辆)(修订)规例》已获立法会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1日生效,届时会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
环保署发言人指,为落实新的鼓励与管制并行计划,以及进一步改善路边空气质素,《修订规例》将于今年9月1日生效,并在2027年年底前,分阶段淘汰在附件一指明期间作首次登记、约4万辆现有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当中包括柴油货车、非专利巴士和小型巴士。政府会按相关车辆的首次登记日期,明确订明其退役期限。
发言人指,根据计划,政府会按有关车辆的车龄,向合资格车主提供相若新车平均应课税值介乎31%至37%的特惠资助,并为装配汽車附加物的货車提供平均車身价值15%的额外特惠资助。政府正筹备实施计划的工作,预计今年下半年推出计划,稍后会公布开始发放特惠资助的时间。
《修订规例》里亦规定,车主在有关车辆退役期限后每次申请牌照时,均须符合相当于该车辆申请牌照并作首次登记时所适用的排放标准,运输署署长亦可以车辆未符合这规定为由,拒绝签发牌照。
发言人补充,有部分车辆的原设计为欧盟五期,但因提前在附件一指明的期间进行首次登记而被分類为欧盟四期的車辆,在《修订规例》下会被分类为「豁除车辆」,且不受其管制,但有关车主亦可选择在2027年底前,拆毁车辆及取消其车辆登记,并申请特惠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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