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大律师公会:立法侵蚀高度自治 破坏司法独立

2020-07-01 22:25

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资料图片
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资料图片

《港区国安法》昨晚生效。大律师公会发声明,忧虑法例会侵蚀高度自治,损害司法独立及港人基本自由权利。

香港大律师公会在声明中表示,对立法的内容及立法方式表示非常关切,并认为会损害《中英联合声明》中对香港高度自治的保证,亦会破坏一国两制下对司法独立、人权及自由保障的香港核心价值。公会又指,在4项罪行中,分裂及颠覆罪涉及非暴力等行为,可能损害言论自由或限制传媒批评政府,并指恐怖主义及勾结外国势力的定义亦模糊。公会亦指,法例容许部分案件在内地审讯,这有别于香港现在的移交逃犯安排,并认为难以确保被告权利及获得公平审讯,而行政长官指定法官等多项规定亦会损害司法独立。

公会续指,《港区国安法》部分条文,与《基本法》条文不一致,并指全国人大在立法前,未有谘询法律界、法官、警方或香港市民,亦认为条文只以中文版本公布是不寻常。公会亦要求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确保实施《港区国安法》时,需符合基本法及人权人权法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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