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 中五生携弹簧刀判自签守行为1年 官祝考试成功
2020-06-30 15:43
患有过度活跃症的18岁中五学生于去年11月三罢示威早上,在柴湾道天桥上被警员搜出一把弹簧刀,被控一项管有违禁武器罪。案件经审讯后,被告吴铭扬被裁定罪成,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自签一千元,守行为12个月。香官最后祝被告「考试成功,俾心机读书」。
香淑娴裁判官指出,被告的操行及学业状况令人关注,尽管其母亲已竭力照顾他,但被告似乎未能受监官,原本判他接受18个月感化令,认为对他有益,惟被告不愿意接受,终改判他守行为。
辩方大状郭憬宪在求情时指出,根据案例及被告在高院申请担保的判词,罚款或当庭释放(absolute discharge)属本案控罪的适合处分,还押或监禁式刑罚是不合比例及不公平。然而,被告在定罪后被还押了7天,进一步的处罚似乎过多,故希望裁判官考虑不作更多处分,当庭释放被告。
案件于本月18日裁决后,香淑娴裁判官下令被告须还押候判,被告于7日后到高等法院申请担保。法官潘兆童认为,本案基础事实和被告背景难以支持监禁式的处罚,为保公平性批准他保释候惩。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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