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21岁青年藏汽油弹认罪判囚1年 官劝勉:三思而后行

2020-06-29 15:24

去年有示威者在旺角堵路纵火。 资料图片
去年有示威者在旺角堵路纵火。 资料图片

去年12月1日再有示威事件,过百名示威者在旺角堵路,警方驱散时见到21岁青年往相反方向离开,形迹可疑,截查下在其背囊搜出一个汽油弹及2个火机。青年还柙半年后于月初获释,今在九龙城法院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接纳辩方求情,相信被告还柙期间曾沉淀反思己过,判监1年,同时劝勉被告日后「行每一步路都可以三思而后行」。

被告黎嘉希案发前任职健身教练,控罪指他于去年12月1日在旺角弥敦道近豉油街交界管有一枚汽油弹。被告无案底记录,辩方求情被告还柙半年于本月初获释,在囚时有足够时间沉淀自己,被告承认因一时冲动犯案,未有顾及到后果,所幸本案亦无人命伤亡、财产损失,又透露被告早已打算认罪。

辩方另呈上数封求情信,被告在信中表示,对于早前还柙,家人朋友在疫情下仍要四处奔波感到十分难过,亦知行为自损前途,愿不再重犯。其父亲亦指被告在社会运动下,被气候环境牵引而犯案;胞姐亦称日后会与父亲指导他返回正途。辩方力陈本案为单一事件,与被告往日个性不符,涉案汽油弹只有一支,被告截查下亦无反抗,望法庭可判处较短刑期,可让被告早日重过新生。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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