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国际特赦组织:港人或面临任意拘留风险 忧成警察社会

2020-06-28 14:32

文章指,法例必须明确列出,行使和平表达、集会和结社自由等权利可获豁免。资料图片
文章指,法例必须明确列出,行使和平表达、集会和结社自由等权利可获豁免。资料图片

「港区国安法」有机会于今日起一连3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中表决通过。国际特赦组织在网上发表文章,指除非当局在「港区国安法」采取措施确保人权可获保障,否则推行法案将会令所有在港人士面临被任意逮捕或遭受不公平审讯的危机。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组主管罗助华(Joshua Rosenzweig)在文中表示,香港正站在前路未明、动荡不安的边缘。「港区国安法」可能凌驾香港现有保障大众免受国家镇压的法律,令在港人士自由极受威胁。除非中国政府能确保该法能在各方面都可滴水不漏人权保障,否则当局必须摒弃立法计划。

国际特赦组织指,对立法建议有一连串人权关注,尤其该法授权中央和香港政府在港设立国安机构,并指若法案中没有明确保证这些机构及其人员,要和香港政府受到同样约束,确保他们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责任,则难以要求这些国安机构及人员为其侵犯人权的行为问责。罗助华续指,「香港当局已开始利用法律手段作武器对付市民,一个秘密行事的国安机构将会提供更多工具让当局打压人权,将香港变成一个警察社会。」

组织又指,香港刑事程序中,执行人权保障的力度本已有不足,若驻港国安部门以中国国安部门那套秘密方式在港行事,又可在港获豁免毋须遵守香港现行保障人权的法例,将进一步削弱目前刑事程序中对人权的保障。组织亦认为,当局称《国安法》只会影响极少数的人,但说法难以服众,并指当中的压制性措施,让政府可以随意针对任何人。

文章亦指,中国指《国安法》将保障人权,但却没有任何相应的人权保障和执行条款,令承诺形同虚设,并指如《国安法》旨在打击国家安全威胁和反恐,法例必须明确列出,行使和平表达、集会和结社自由等权利可获豁免。文章续指,港版《国安法》列出「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4类「犯罪行为」,但认为相关罪行范围广泛、含糊不清。

国际特赦组织网页截图
国际特赦组织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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