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汽油弹及图纵火 23岁灯光师判囚4年

2020-06-24 15:04

法官胡雅文(小图)指案情严重。
法官胡雅文(小图)指案情严重。

去年10月13日23岁舞台灯光设计师姚少康在将军澳街公园外企图点燃汽油弹掷向正在清理路障的警员,他早前承认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有意图而企图纵火两罪,胡雅文法官考虑到被告的年纪,以及他无案底的背景和求情,认为除了他即时认罪外,没有其他减刑因素,判处他入狱4年。

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指案情严重,尤其被告姚少康所承认的「有意图而企图纵火」罪,比起一般纵火案更为严重。尽管被告当时并非蓄意伤害在场警员,但他蓄意损毁路障,罔顾警员安危。胡雅文法官亦拒绝接纳辩方求情指,被告当时只是企图投掷汽油弹,而且没有导致任何人命伤亡,犯案现场亦不是室内或人多的地方。

被告称自己欲透过参与示威活动发表己见,但法庭绝不能接受以汽油弹等非法手段。更何况港府去年10月以表明撤回《逃犯条例》修订,但自此示威者仍四处参与示威活动,又无差别地四围投掷汽油弹。法官亦批评被告不应被视为「示威者」,反而是一名「罪犯」,他当时显然是有预计自己会牵涉暴力事件当中。

法庭记者:萧文轩

去年10月13日将军澳爆发冲突。资料图片
去年10月13日将军澳爆发冲突。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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