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滥用通行证「秘捞」载客入禁区 判240小时社服令

2020-06-23 15:44

被告麦永祥。叶君怡摄
被告麦永祥。叶君怡摄

四旬消防员前年滥用因其公职而获发的落马洲管制站边境禁区通行证,「秘捞」GOGOVAN电召货车服务谋利,早前受审后被裁定公职中行为失当罪罪成,今午于粉岭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直斥被告「公器私用、谋取私利」,大可判处即时监禁,惟考虑到其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最终决定采纳感化官建议,判其履行共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辩方表示被告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被告具悔意,为人孝顺,望法庭可给予一次机会,接纳感化官建议判161至240小时社服令。梁礼浩暂委裁判官甫开口即称,不想向公众发放本案乃小事一桩的错误讯息,重申公职人员拥特定权利是为了方便执行职务,却遭被告「公器私用、谋取私利」。梁官又形容案情严重,被告犯事已非首次,判囚属合情、合理及合法,但考虑到被告有悔意,终以社服令处理,更警告被告「做嘢要妥妥当当,唔好迟到早退」,一旦发现感化官撰写的报告欠佳,不排除会改判囚。

控罪指,41岁的被告麦永祥,于2018年9月11日,身为消防处的消防员,在落马洲边境管制站边境禁区内,非法使用分别由警务处处长及运输署署长向他发出的出入禁区许可证及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从事与公职无关的职务,即驾驶一辆汽车取酬接载乘客到边境禁区内的落马洲管制站,以及虚假地向入境处助理向修贤讹称,他载客到上址是与其消防处公职有关。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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