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王振华猥亵女童 被判入狱五年
2020-06-17 15:11
知名内地房地产公司「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去年涉嫌猥亵女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出起诉,经审讯后王振华被判有期徒刑5年,同案另一被告周燕芬则被判有期徒刑4年。
王振华去年7月2日涉嫌在上海一间酒店猥亵一名9岁女童,当地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拘捕王振华以及周燕芬。案件沉寂近一年后,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已向普陀区法院提出起诉,并开庭审理此案。
审讯分两日进行,历时16小时。法院按两名被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裁定两人猥亵儿童罪名成立,判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另一被告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事发后当晚,「新城控股」董事会已立即全票通过改任王振华之子王晓松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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