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0男立会外非法集结 与另案合并押月杪再讯
2020-06-12 12:10
10名年龄介乎19至41岁的男子,涉于去年反修例大游行后,在立法会大楼外继续聚集。事隔一年,10人今日就一项非法集结罪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请毋须答辩,押后案件至6月29日再讯,届时将与另一宗相同案件合并处理,其间不反对各人担保。各被告准以2千元担保外出,但不准离港、须每周到警署报到及居住在报称地址。
10名被告为梁展恒(19岁,运输工人)、周启龙(20岁,学生)、王洛均(22岁,无业)、邝淯铭(22岁,无业)、叶展鹏(23岁,运动员)、张梓熙(24岁,无业)、王树恒(24岁,无业)、卓嘉豪(24岁,田径运动员)、曾泳祥(29岁,学生)及廖德辉(41岁,文员),他们同被控于去年6月10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外指定示威区,连同戴安、吴浩荣、陈均年、丘子乐及其他不知明人士参与非法集结。
控方提出在担保条件中加设禁足令,限制各被告踏足立法会大楼一带,但何俊尧裁判官反指,事发至今已1年,其间被告人即使没有禁足令在身,但1年来都没有在该处犯法,不解控方的逻辑,故最终未有颁下禁足令。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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