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李家超:警务处需准备及安排人员执行条例
2020-06-11 14:00
对于警队准备成立小组负责执行「港区国安法」,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表示,为履行职责,须在警务处准备及安排人员执行国安条例,以确保在法例颁布实施时有队伍执法。
李家超下午会见传媒时表示,虽然「港区国安法」条文未出炉,但有关的准备工作必须于现时进行,先进行人手部署,且开始检视担任执行国安法人员所须的条件并作准备。他指警队曾应对「港独」组织,因此拥有相关经验,加上有反恐训练,他相信警队很快能够具备相关技能。
对于内地国安部门可能在港设立机构,李家超强调,任何机构在港工作都不可超越本港法例、法律程序及权限。他并强调「港区国安法」立法,基本法并完全无改动,市民继续享有过往的权利。他并提醒,市民须留意国安法的条文细节,届时便会了解法例的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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