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峯求颁令公开催泪弹化学成份 官下令律政司35日内存档誓章

2020-06-09 12:11

左)许智峯;右)杨浩然律师。刘晓曦摄
左)许智峯;右)杨浩然律师。刘晓曦摄

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本年初要求法庭颁令警方公开近半年来所发射催泪弹内的化学成份,以便取得资料后申请禁制令或司法覆核。案件今于高等法院进行有关诉讼前文件透露的聆讯,律政司不愿意向法庭透露任何誓章,并指诉讼前文件透露的程序不适用于司法覆核案件,希望透过「初步争议」争拗律政司需否透露文件。林云浩法官不信纳律政司的论点,下令律政司需在35日内存档誓章。此原诉传票的正审现订为一日,以待双方商讨后排期。

代表许智峯的陈伟彦大律师指,律政司不愿意回应他们的资料,亦不愿意提交任何有关本案的誓章,律政司一方提出它们的誓章与案件并不相关而且不必要,质疑诉讼前文件透露的程序不适用于司法覆核案件。陈则认为此并非「初步争议」,并让此简单案件变得复杂,又增加处在时间及讼费。林云浩法官亦认同本案简单,不涉及任何证人及事实争拗,认为律政司提出的论点并非「初步争议」,下令律政司需在35日内存档誓章,留待案件审讯时一次过争拗。

许智峯在庭外指出律政司是使用拖延战术,但认为今日案件进展顺利,法官指示警方而提供证据让原告及法官审视,所以许仍对案件持乐观态度,有信心在此官司得到成果。杨浩然律师亦认为此属「小胜一仗」。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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