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区开花】涉藏索带获撤控 16岁少年准签保守行为

2020-06-05 10:36

控方今于粉岭裁判法院同意撤回控罪。资料图片
控方今于粉岭裁判法院同意撤回控罪。资料图片

去年10月13日网民发起「18区开花」示威行动,一名16岁男学生因涉携带胶索带,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控方今于粉岭裁判法院同意撤回控罪,裁判官遂下令被告自签1000元、守行为12个月,其间不得干犯同等罪行。

16岁被告翟景轩原被控于2019年10月13日,在新界大埔超级城B区1楼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4袋胶索带,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案情指,当日大埔超级城附近有非法集结活动,警方截停被告并在其背囊搜出胶索带,于是将他逮捕。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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