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万名雇主及14.5万自雇人士申请保就业资助

2020-06-02 21:09

「保就业」计划第一期资助的申请期由5月25日开始至6月14日止。
「保就业」计划第一期资助的申请期由5月25日开始至6月14日止。

创新办表示,「保就业」计划由5月25日首日申请至今日下午六时,共收到约127,000名雇主及约145,000名自雇人士的申请。「保就业」计划第一期资助的申请期由5月25日开始至6月14日止,创新办正就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核,预计大部分参与强积金计划雇主可在提出申请后三至四星期即6月中下旬获发放工资补贴,如雇主的申请涉及职业退休计划,申请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处理。

另外,劳工处宣布,防疫抗疫基金督导委员会于5月29日批准了为职业介绍所提供一次性资助的建议,以协助他们渡过这个困难时期。

在计划下,持有劳工处发出的有效牌照的职业介绍所可获发一次性的资助。提供外佣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所的每个总牌照可获发5万元资助。至于没有提供外佣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所,每个总牌照可获发3万元资助。如上述两类职业介绍所设有分处,每个分处牌照可额外获发1万元资助。

计划将于6月下旬开始接受申请。所有于5月31日持有有效职业介绍所牌照或于当日已按照《职业介绍所规例》(香港法例第57A章)提出续牌申请的职业介绍所,均符合申请资格。申领5万元资助的职业介绍所,须声明于5月31日或之前已提供外佣职业介绍服务,并在有需要时提交证明文件。

「保就业」计划第一期资助的申请期由5月25日开始至6月14日止。
「保就业」计划第一期资助的申请期由5月25日开始至6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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