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妇剪断前夫生殖器官冲马桶 二审维持判囚8年
2020-05-29 19:21台湾新竹县一名姓黎的59岁妇人,涉嫌于去年7月24日晚间,假意与其已办离婚手续但仍然同居的57岁前夫陈男行房。期间黎妇将陈男的生殖器官剪断,又用盐酸泼向陈男,导致陈男毁容。今年2月当地法院判黎妇监禁8个月,黎妇不满判决遂提上诉。二审最终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黎妇在调查期间表示,虽然与陈男已离婚,不过对陈男喝酒、赌博,甚至在外与其他女子暧昧等行为感不满。所以假意与陈男行房,然后用藏在床垫下的利剪,剪下陈男的生殖器官,并将之冲到马桶。黎妇甚至利用盐酸,泼向陈男,导致陈男毁容。
黎妇坦承伤人行为,不过否认有意图杀人。然而法院以严重伤人罪,依法判处黎妇监禁8年。黎妇认为刑罚过重遂提上诉,不过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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