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手带刀卡片锯等 天水围19岁青年被捕

2020-05-28 17:28

部分检获的证物。 警方提供
部分检获的证物。 警方提供

元朗警区人员于昨日(27日)晚上约10时45分于天水围天悦邨悦富楼附近巡逻期间,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于是上前截查。人员在该名男子身上检获3条带刀片的手带、一张卡片型锯、一部对讲机、头盔及防毒面具。该名19岁男子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无牌管有用作无线电通讯之器具」被捕。案件交由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跟进。

警方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任何人如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在任何公众地方携有任何攻击性武器,即属犯罪,经定罪后最高可判监禁3年。而根据香港法例第106章《电讯条例》,除根据牌照外,禁止任何人管有或使用任何作无线电通讯之用的器具,经定罪后最高可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5年。

部分检获的证物。 警方提供
部分检获的证物。 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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