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元朗】辩方质疑被告无停低 警员屡改口最后维持原有说法

2020-05-28 17:01

证人陈沛杰。
证人陈沛杰。

「社工复兴运动」成员刘家栋涉嫌于去年7月27日「光复元朗」行动中,阻碍警方防线推进,被控一项阻差办公罪,案件今于粉岭裁判法院续审,辩方质疑被告一直后退,并无停低,涉案警员起初肯定他有停下,屡次改变证供后,维持原有说法。

下午继续由负责驱散人群的警员陈沛杰作供,辩方大状李安然质疑陈的头盔及长盾上的银色涂层有机会阻挡其视线,陈回应称会自行调整位置,不会令视线受阻。陈续指,其视线集中于被告身上,留意到其装备与一般示威者有异,他没有戴安全帽、伞或木盾等,但其衣著类似。

陈承认自己或其他警员没有问及被告身处警方防线前的动机,感觉上被告想协助后排示威者离开。李大状反覆问他,是否肯定被告曾停在其盾牌前,陈起初指「肯定」,后改称「应该系停低咗」,最后又维持原来说法。

陈供称被告曾于警方防线前缓缓后退,后来双方愈趋接近,被告身体一度触碰其盾牌,混乱间更进入防线。李大状播放现场片段并指出,有两名手持圆盾的防暴警推撞被告「埋盾」,更推其进入防线,陈表示不能确认同僚有否推被告,但同意两人有所动作。

24岁被告刘家栋被控于去年7月27日,在元朗安乐路与泰祥街交界附近,故意阻碍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15781陈沛杰。聆讯明续。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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