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遭催泪弹打中爆粗扰乱秩序罪成 准保释候判

2020-05-28 17:13

被告王伟威。
被告王伟威。

去年11月10日再有反修例示威活动,中年汉声称遭催泪弹打中,指骂「X你老母死差佬!我头先无啦啦食咗两个催泪弹啊!」,令到在场群众情绪高涨,随之起哄及叫嚣。中年汉否认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受审,他今九龙城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陈慧敏指,案发时正值反修倒示威活动,被告的行为令到在场人士起哄,若非警方当机立断,可能会造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后果,但考虑到被告无向警方作任何暴力行为,准他保释至6月12日候判,期间先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控罪指,51岁被告王伟威于去年11月10日,在旺角弥敦道与亚皆老街一带的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即不断喧哗,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或其上述行为相当可能会导致社会安宁破坏。

陈官指拘捕警员的证供在盘问下并无动摇,说法合情理,裁定为诚实可靠的证人。反观被告供词不尽不实,批评被告信口雌黄,指出案发时警员身穿便装,但被告却在庭上指警员穿著军装、又以强光照射自己。而且被告自辩时更试图推翻双方承认事实,指自己非在现场被捕,而是在警署被捕。陈官不接纳惠丰中心外没有人的说法,裁定有人随被告行为而叫嚣。陈官续指,不能排除被告因受到催泪弹影响而「爆粗」,未必有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但当时警方呼吁人群散开,被告的起哄叫嚣的行为,确有可能引起其他人冲击警方防线及投掷物品,相当可能导致社会安宁破坏。

被告有12项案底,同类记录为1988年,最后则已是10年前,辩方力陈被告已改过自新,近10年没有犯事,下定决心奉公守法。望法庭考虑到本次为单一事件,非蓄意犯事,处以非监禁式形罚。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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