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廖长江指尊重国歌是应有之义 陈淑庄忧市民误堕法网

2020-05-27 16:32

廖长江(左)。资料图片;陈淑庄(右)。
廖长江(左)。资料图片;陈淑庄(右)。

立法会今日恢复《国歌条例草案》二读辩论,约下午1时半,会议进入恢复二读辩论程序,3名泛民议员在约个半小时内,先后提出休会待续。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两度暂停会议来处理,称今日不会再接受休会动议。至下午3时,会议继续。建制派班长廖长江首先发言,指尊重国歌是市民应有之义。民主派会议召集人陈淑庄表示,国歌法提出的侮辱意图很抽象,条文包含大量意识形态,偏离普通法模式,忧令市民无法预测何时会误堕法网。

廖长江表示,国歌是宪法确立的国家象徵及标志,强调特区有宪制责任立法,但有人将《国歌条例草案》扭曲成限制言论自由、意图洗脑的恶法,令市民造成恐惧。他又说,「恐惧最容易被利用」,认为政府应加强宣传教育。

他又强调,尊重国歌是应有之义,大家应理性审议法案,不应该泛政治化或「逢中必反」,指组织「三罢」图阻止会议属不应该。

陈淑庄则表示,国歌法充斥大量的意识形态,偏离普通法模式,跟香港一直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有不同,认为市民提出担心也是合理。她又指,市民惊中央会「搬龙门」或逐渐收窄红线,令人难以预测何时误堕法网。

公民党郭家麒则指,尊重国歌应该是发自内心,不应该以「治乱世用重典」的方式,否则只会恶性循环。建制派的谢伟铨亦表示支持国歌法,指国歌是国家庄严的象徵,西方的民主国家亦有立法保护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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