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售货员向纪律部队宿舍投掷玻璃樽判罚款 律政司决定不提覆核
2020-05-27 12:39
一名梦想做救护员的22岁售货员声称醉酒,向葵涌纪律部队宿舍投掷玻璃樽及垃圾桶盖。他早前西九龙裁判法院因醉酒及行为不检罪,获轻判罚款200元。
律政司在考虑案中所有情况以及《检控守则》的原则后,认为并没有足够法律基础支持所判刑罚是明显不足或原则上错误,故没有充分理由申请覆核刑罚。
22岁男被告萧昊明被控于今年1月1日在葵涌石头街8号葵蓉苑地下外路面醉酒及行为不检。
被告认罪后坦言事后相当后悔,承诺不会再喝醉酒,裁判官考虑到事件中无任何伤亡或损毁,最终罚款200元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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