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掷汽油弹判18个月感化 官形容「优秀嘅细路」冀汲取教训

2020-05-26 17:43

小图为裁判官水佳丽。 资料图片
小图为裁判官水佳丽。 资料图片

一名15岁少年早前承认一月初,趁深夜时分在元朗街头投掷汽油弹,屯门法院裁判官水佳丽参考报告后,同意男童行为并没有伤害途人,并接纳少年学校老师所指,他是一名有上进心,追求公义的学生,打算日后参选区议员回馈社会。水官又形容少年是一名「优秀嘅细路」,并欣赏他年纪虽小,但抱持乐意服务城市的态度,期望他汲取教训,未来会运用合适的机会和担当合适的岗位服务香港,故采纳感化官建议,判处男童18月感化当中9个月须入住青少年院。

另一名15岁女童去年9月被搜出可制作汽油弹的材料,今亦在屯门法院承认有意图而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水佳丽裁判官考虑到女童及时认罪,而且涉案物品仍是原材料的状态,决定先索阅感化报告后,下月19日判刑。水官不忘告诫女童,「做汽油弹又可以改变社会啲乜」,应该运用才干而非暴力去改变社会,犯法只会对自己和家人构成压力,得不偿失。

案情指去年九月30日深夜,有人报案指天水围伊利沙伯中学旧生会汤国华中学附近有人聚集,警方翌日凌晨驱逐在场人士,并拘捕女童,在她身上搜获一支装有乙醇的玻璃瓶,消毒药水,白电油,锡纸,毛巾等物,警诫下她承认会根据网上教学,制作石油气炸弹,并觉得有趣。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1:49
更新时间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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